东莞交通事故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jtlsh.com 东莞交通事故律师提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小区内撞死人是不是交通事故
时间:2018-08-03 【转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发生在道路上。而《道交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目前,对于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交法》中的道路,实践中存在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居民小区是居民比较封闭的生活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不属于《道交法》中规定的道路。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死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种观点认为,小区内的道路用于公众通行,属于《道交法》中规定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死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