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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二手车过户途中发生车祸 法官调解退还车辆预付款
8月27日,户县法院通过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段林(本文所有姓名均系化名)自愿返还原告高强购车预付款17000元。
2012年底,原告高强在互联网某一汽车论坛上得知被告段林有一二手长安小型客车出售。高强与段林协商高强出价21000元购买该二手车, 2012年12月19日双方签订旧机动车交易协议书并支付被告购车预付款19000元。
2013年1月23日,被告段林驾驶该二手车和原告高强一起到车辆登记地渭南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高强要求与段林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预付款19000元,但被告认为其是陪同原告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车祸,不同意返还购车预付款,双方为此事协商多次未果,两人情绪异常激动,找中间人调解多次,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对簿公堂。
受理该案后,户县法院承办法官找到原、被告双方,通过交谈了解到双方打这场官司有赌气的成分在,车祸后原被告双方均受伤,但伤情不大,高强认为段林开车不注意,导致车祸,而段林认为事故是对方肇事车辆飙车引起,给原告办过户手续途中发生车祸也很冤枉,双方都互相指责。为避免将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利益的共同点,考虑到原告使用被告车辆将近一个月,法官从使用车辆一个月租车费用这方面入手,为能快速、及时解决矛盾,让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经过一个上午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段林于2013年9月27日一次性返还原告高强购车款17000元,原告高强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以后就此事再无纠纷。
户县法院 陈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