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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旧伤复发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19-07-14 【转载】
一、交通事故旧伤复发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医疗保险使用流程
(一)本地住院就医
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二)外地住院就医
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 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如非急诊医疗费用不给予报销。)
(三)转诊到外地就医
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三、哪些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