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事故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jtlsh.com 东莞交通事故律师提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1-01-24 【转载】
车祸事故中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行人的,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此时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交强险先行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大小适当分担。
在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时候,事实上,不论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性、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方都应当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在具体索赔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分两个步骤走:
计算总的损害数额
总的损害数额也即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损失大小,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和财产损失。其中:
(1)人身伤害损失
包括一般伤害案件中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包括伤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包括死亡案件中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的误工损失。此外,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