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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车之名骗车却被抢 六男子上演真实版螳雀之争

现年二十五岁的陈某自毕业踏入社会之后一直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条件较为紧张。2015年6月,陈某接到朋友赵某、孙某的借钱救急的电话。一样的困窘再加上相同的暴富梦,让这三个90后小伙子选择铤而走险。陈某提议,可以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从汽车租赁公司骗取车辆,后将骗来的汽车抵押、变卖牟利。陈某的提议得到了赵某、孙某的认可,三人联合共同的朋友周某走上了暴富犯罪之路。


  6月27日,陈某通过中介公司,在赵某、孙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分别与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车辆销售协议,约定两人分别租赁宝马牌轿车一辆、现代牌轿车一辆。合同签订后,陈某向汽车租赁公司支付了两辆车的保证金与首月月租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后经鉴定,两辆车的价值总计22万元。


  拿车后,陈某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常州的各投资公司,欲将车辆抵押、变卖,但都未能得逞。7月10日,陈某通过微信联系到一名昵称为“知行合一”的男子,该男子承诺为其寻找买家,商定以总价12.5万元出售两辆轿车。


  第二天凌晨,陈某等人与与“知行合一”介绍的买家在天津市交易,对方在试车时乘机将2辆车抢走。陈某随后以被害人身份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如实交代了警方尚未掌握的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赴天津出售的经过。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最终,陈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另外三人也因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获刑二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作者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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