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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何时休?


为躲避红灯,节省等候红灯的时间,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主焦某逆向行驶,与正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徐某发生碰撞,致其不治身亡。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5年9月的一天造成,被告人焦某驾驶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在老宁杭路苗猪市场招揽了一笔生意,为顾客运送一头苗猪至句容城郊某村。当沿句容市东昌南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时,被告人焦某看到前方不远的十字路口的绿灯将要变成红灯,便左转弯驶入东侧非机动车道时,因逆向、借道通行,妨碍直行车辆,与沿东昌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徐某所驾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被害人徐某受伤、两车损坏,被害人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句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调查认定,被告人焦某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后,被告人焦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本案民事部分已赔偿终结,被告人焦某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行为和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的损失,依法判处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调查】在句容,经常可以看到一辆辆封闭式的电动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给人们日常出行提供了方便。可是电动三轮车由于自重较轻、刹车性能较差、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等安全隐患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更有甚者,许多电动车三轮车主将自用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给基层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问题。


  


   作者单位: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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