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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时间:2021-04-18  【转载】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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