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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怎么推翻

时间:2021-05-19  【转载】

   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事故责任认定确实有错误的可以申请事故处理部门及时予以改正。这是一种错案纠正机制。

  当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阐明理由和法律依据,最后由法院最终决定是否采纳。

  通过信访程序也可以考虑的一种救济途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检验鉴定结束后5日内交通队应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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