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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后如何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正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
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正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无论是赔偿权利人仍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假如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
上一级公安交通治理部分以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礼聘有专门知识的职员进行重新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
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划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终极结论。
在有前提的地方,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当设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
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职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礼聘有专门知识的职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存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可以向当事人先容符合前提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确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病院证实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尺度,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旬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旬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是比较受关注的题目,有些伤残鉴定是不被承认的,那么要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才是正当有效的呢?下面就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