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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追尾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

时间:2023-04-25  【转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车被追尾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误工费,这个误工费所代表的意思就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受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从而得到相应的合法赔偿;


  2.车辆维修的费用,出现追尾事故后车辆维修的费用,主要根据车辆损失维修的发票或者相关凭证进行赔偿;


  3.交通费,发生追尾事故以后肯定需要对车辆进行维修,在车辆维修的时间段,车主不能行驶自己的车辆前往各个地方,只能选择其它交通工具出行,比如乘坐地铁、打车等,对于这些费用,也是可以跟对方进行索赔的;


  4.车辆折旧费,发生追尾事故后,如果车主再去把车辆卖出去,价格肯定会少很多。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跟对方索要车辆折旧费;


  5.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按照其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以及其他非健的医疗费用等;


  6.医疗期间需产生的看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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