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指南

交通事故赔偿应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2023-09-16  【转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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