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挖机租赁起纠纷 法官调解事了结

时间:2024-02-01  【转载】

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因挖机租赁引发的纠纷。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李某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张某的挖机。经结算,李某应支付张某劳务费32490元,现李某仅支付15000元,余款17490元至今未付,张某催讨多次未果,诉至法院。


法官接到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对于金额李某无异议,但表示其也是承包工程,工程还未验收结算,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款项,希望宽裕还款期限等到工程结算。而张某则要求尽速还款,表示2021年结算后李某就应支付款项,每次催讨李某都是推诿,已经宽裕了还款期限,双方就还款期限协商未果。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并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和气生财”,提出合理有效的调解方案,拉近双方的调解距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分期调解协议。

 

作者:黄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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