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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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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出租、出借车辆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时间:2024-09-25 22:2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1.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一)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时,只要所有人尽到严格检验义务,将其出租给持有驾驶证、具有一定驾驶能力的人,且不存在主观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在承租人实际控制、操作机动车过程中,因自身过错发生交通事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承租人是实际侵权人,应当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2)机动车存在安全运行缺陷,如机动车所有人因过失未告知承租人机动车存在缺陷,承租人也因过失未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存在与安全运行有关的缺陷的,双方均有过错。租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与承租人、借款人作为连带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3)机动车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时故意未告知或者保证机动车没有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唯一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2、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现实中,很多租车公司都是靠出租汽车赚取利润的。租车事故发生后,无论出租人是否有过错,一般都是出租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事故免责条款,也不能对抗受害人。出租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追偿。但立法趋势是出租人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肇事驾驶人已经死亡的,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赔偿责任并不因其死亡而自动免除。

3.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 出租车司机的类型

随着城市人口及游客的不断增加,从事出租车行业的司机越来越多,目前出租车行业司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公司员工为出租车公司驾驶出租车,上交利润给公司,每月领取工资。

2、承包公司所有机动车辆,每月拿出一定的利润,仍以公司名义经营。

3. 承包商,即“主要推动者”,招募其他人来运营业务,即“第二推动者”。

4、挂靠承包经营,即将自己的机动车挂靠到一家出租车公司,由该公司办理营运证件,经营者每月向该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

2.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出租车司机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人:

1.单独经营的,出租车公司为赔偿责任方。

2、承包经营,承包方和出租车公司均有赔偿义务,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公司(即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多人承包经营时,“主驾驶”和“副驾驶”均以公司名义经营,并得到公司认可。公司对机动车的经营负有管理责任,机动车的经营控制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也从经营中获得收益。因此,公司当然是赔偿的义务人。

4、关于挂靠经营,有观点认为,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挂靠经营者在征收的各项管理费用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由于关联经营者不仅是经营利益的所有者,还拥有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权,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和关联经营者均负有赔偿义务,并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关联经营者与关联经营者之间约定关联经营者对交通事故后果免责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以上就是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出租车事故发生后,无论出租人是否有过错,一般都是出租人对受害人承担事故连带责任。即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事故免责条款,也依然不能对受害人产生效力。出租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向承租人寻求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网,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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