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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后,明知他人饮酒仍交车驾驶的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
时间:2025-03-07 19:4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自从酒后驾车被判处监狱徒刑以来,“不喝酒,不驾驶的饮酒”的概念就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如果汽车所有者知道其他人在喝酒,仍然将车辆移交给其他人开车,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最近,湖比省的市人民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的联合犯罪,并判处两名被告持有一个月零15天的拘留,两个月的缓刑和罚款1,000元人民币。
有一天,被告FU,被告Liu和Jia一起吃了晚餐,Fu在此期间喝了白葡萄酒。晚餐后,Liu开着没有车牌的摩托车将Fu和Jia带回家。在途中,FU建议驾驶摩托车。刘不仅没有劝阻他,而且还将摩托车交给了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的Fu。驾驶后,Fu将Liu和Jia带到了现场的一个建筑区,车辆失去控制并推翻,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导致Fu,Liu和Jia受伤。血液测试后,FU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6.9 mg/100ml。交通警察局确定,FU和HU对事故负有同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并处理了事故。
审判后,法院裁定,被告FU违反了道路安全管理法规,并在醉酒时开车驾驶。被告刘(Liu)作为机动车的所有者知道FU正在喝酒,但仍将所有机动车辆移交给Fu,以行驶。两名被告的行动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两名被告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这是联合犯罪,不建议区分主要和同伙。鉴于两名被告在被捕,承认有罪并接受惩罚并积极处理事故后真正承认犯罪,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出判决后,两名被告表示接受判决。目前,判决已作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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