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事故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jtlsh.com 东莞交通事故律师提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蓝天运输公司员工工伤赔偿案:雇主责任险赔付争议解析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案例简介
杨是兰特运输公司的雇员。虽然公司为员工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但它还从保险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 2020年10月,小杨在工作中受伤。治疗后,他被评为9级残疾。杨杨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后,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最终确定与工作有关的伤害的总赔偿金超过150,000元。该公司向小杨支付了50,000元的支付后,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并指出,在保险公司将其支付给公司并确认之后,杨Yang对该公司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后来,兰特尼运输公司多次就雇主的责任保险补偿和失败的保险公司谈判。她别无选择,只能起诉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支付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法院审判
在审判期间,被告保险公司认识到基本事实,例如小杨的伤害以及原告公司被保险的与工作相关的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但表示雇主责任保险不是为了利润。杨在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中已获得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福利的补偿。现在,原告的公司尚未赔偿小杨的其他费用,因此原告公司要求的大多数诉讼索赔都应被拒绝。
根据相关法律,根据法律制定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兰特尼运输公司签署的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是双方的真正意图,是合法和有效的。合同的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作为蓝天运输公司的雇员,小杨受伤,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这在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薪酬限额支付薪酬。因为雇主责任保险是雇主投资的商业保险,以转让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种类型的保险旨在解决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工人的雇主赔偿责任,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的补充。因此,应使用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工人获得的保险补偿,以补偿雇主对工作相关伤害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保险条款的相关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案件涉及的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原告索赔中仲裁裁决的赔偿项目,原告索赔,一次性残疾就业允许,在工作期间暂停工作期间的工资,以及在此期间以及在此期间的及其及其在此期间的及其及其内部的及其及其所在的范围。劳动仲裁后,该案被裁定,蓝天运输公司向小杨支付了约150,000元人民币的九年级受伤,以给小杨。上述费用不超过该案涉及的保险合同的赔偿责任限额,并且是原告公司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应根据法律赔偿保险限额。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雇员小杨已与原告签署了一项协议,该协议指出原告在被告人的位置有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了赔偿金,然后向保险公司支付了所有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仲裁裁决确认了赔偿金,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文件,因此可以直接将保险资金直接支付给原告的运输公司。最后,法院支持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的声明
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是雇主为雇员支付费用的基本社会保险,而雇主责任保险是雇主自愿保险的商业保险。两人相互补充,共同在保护工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方面发挥了作用。这两项保险与职能定位和实际主张没有冲突。在雇主保证商业保险后,遭受人身伤害的雇员可以同时获得两项保险的保护。雇主责任保险的核心是保护雇主。这项保险的目的是保护雇主免于因事故造成的巨大赔偿而面临经济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员会裁定了雇员小杨遭受的特定损失量,费用不超过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作为原告公司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因此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
东莞交通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