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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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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鉴定费谁承担?司法鉴定相关解读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王老板,能不能把鉴定费打过来交下呀?”
“鉴定费你先垫付一下,到时结果出来,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王老板,您在发放工资方面并不总是完整,甚至偶尔会有拖欠的情况。目前我的经济状况也比较紧张,不知是否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工资支付呢?
......
在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男性性功能与生育功能司法鉴定所,时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讨论:申请人面临经济困境,无力全额缴纳鉴定费用,那么这笔鉴定费用究竟应由谁来负责承担呢?
在诉讼环节,司法鉴定是一项由司法机关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据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与评估的司法行为。在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婚姻情感纠纷、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等侵权案件时,为了弄清案件真相,会依据具体情形,对当事人的性功能、伤残状况、医疗损害结果、医疗过失与损害之间的联系、医疗过失等方面实施专业鉴定。此外,还需考虑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事宜,这一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费用,包括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等。这些费用应当由谁(预)交,最终由哪一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缴纳的费用涵盖以下几项:案件受理费用;申请费用;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因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生活费用和误工补贴。《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在诉讼活动中,涉及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环节所产生的一切依法应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法院将依照“主张者负责”的原则,判定由当事人直接向相关机构或单位支付。《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进一步明确,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若自愿承担则不在此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出现部分判决获胜、部分判决败诉的情况,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细节,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额度作出相应的判定。
根据相关法规,在鉴定程序中,当事人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生活费用以及因误工而获得的补偿,均可纳入诉讼费用范畴。然而,向鉴定机构缴纳的鉴定费用,则不包含在诉讼费用之内。
在医疗侵权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于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及伤残鉴定完成之后,有权对诉讼请求进行调整,将鉴定费用纳入到更新后的诉讼请求之中,以此作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损失的一部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的过程中,若需对医疗损害进行鉴定以确定责任归属,医患双方应共同选定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外,在医患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亦可代为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学会或司法鉴定中心受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时,需事先向医患双方收取鉴定费用,而最终费用将根据责任分担比例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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