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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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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在天津举行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中国新闻社在天津7月2日发布消息(作者叶昊鸣、刘惟真)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主管官员第十二次会议于当日于天津召开,会议围绕“发扬‘上海精神’,推动交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合作”这一中心议题展开讨论。会议批准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丝路驿站”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纪要》两个文件,并且完成了它们的签署工作,未来区域间的互联互通合作将会得到显著的加强。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谈到,中方提议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推进“丝路驿站”项目,目的是为在区域内执行国际公路运输任务的驾驶员们,设立可以供停车和休憩的场所,同时提供热水等基本生活服务,以此保障他们的出行需求。
如今,我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国际道路运输协作愈发紧密,跨越边境的旅客及货物运送持续增加,然而沿途司机休息点、补给点、维修点等配套服务设施不足的情况愈发明显,导致国际货车司机过度疲劳驾驶的可能性增大,同时运输效能受到影响。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亚太事务负责人陈星森表示,通过“丝路驿站”能够降低司机长时间驾驶后的困倦程度,确保道路出行安全,同时也能满足司机们对于饮食、卫生和休息的基本需求,展现了社会对司机群体的深切体恤。此时,“丝路驿站”在建设时会融入当地文化元素,将其打造为呈现各国交通运输发展成果和友好协作精神的平台,以此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有消息透露,巴基斯坦、蒙古国、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相关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们,就推进里海区域跨国运输通道的构建进程,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商议了加速中吉乌铁路与中哈第三条铁路线的铺设工作,同时,也致力于推动中欧班列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积极规划建立多式联运的交通走廊和物流枢纽,此外,还讨论了实施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使用许可的电子化管理方案,这些都是在交通运输合作层面的重要交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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