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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纠纷焦点:买到假茅台怎么维权?十倍赔偿案详情解读

时间:2025-12-04 19:5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资料图片)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日电 (乔木),近日,长春市朝阳区 的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 ,张某于朝阳区某烟酒超市购买了四箱53度的某品牌白酒 ,每箱装有六瓶 ,张某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价款 。该烟酒超市向张某出具了一张某烟酒体验馆销售单 ,上面记载着四箱某品牌酒的生产日期 、批次 、物流码 ,同时还注明了“假一赔十”字样 。

后来,张某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声称自己所购买的某一品牌酒是假酒。张某把四箱酒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后,经由贵州某品牌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辨认,然后出具了黔茅辨(鉴)第号贵州某品牌酒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辨认(鉴定)表。该表载明辨认(鉴定)结论为:“凭借外观进行辨认(鉴定),送辨的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在外包装特征方面并不相符,并非我公司所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其余三箱某品牌酒经过辨认,并未发现存在外观不符的情况。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烟酒超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在这个案件当中,有一个品牌公司,其驻长春地区的工作人员,曾经有过两次不同的行为,这两次行为都是针对案涉白酒展开的辨认(鉴定)操作,经过这两次辨认(鉴定)之后,最终都得出了这样的结果,那就是送检的样品,和该品牌公司出厂商品的外包装特征,并不相一致,并且能够确定这个送检样品并非该品牌公司生产,而是属于那种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对于该品牌公司所出具的、有关于产品外包装特征的辨认意见,张某以及朝阳区的某烟酒超市,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一种品牌酒的注册商标,是该品牌酒极为重要的外观特征,在品牌公司不承认涉及的白酒是本公司所生产的情形下,把对酒水真假做司法鉴定,对于证实待证事实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由于其中一箱有关的白酒是假冒伪劣的产品,所以法院判定朝阳区的某烟酒超市向张某退还购酒的款项并且支付十倍的赔偿金。

法官进行介绍,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其属于这样的事物。它既可被视作企业的品牌形象,又能够当作企业的无形资产,还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该案当中,经过贵州某品牌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现场进行辨认,案涉白酒上面所承载的商标并非某品牌酒的注册商标,此情况表明该白酒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直接对企业的商标权构成了侵犯,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这是一项重要举措。它专门用于打击违法行为,致力于更好地维护品牌价值,精心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

此外,企业借助商标,助力消费者迅速区分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以此建立品牌意识,消费者一般情况下也会把商标和特定商品质量标准关联起来,所以,商标承载着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以及服务的认可,是企业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关键载体,假冒伪劣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在这个案件当中,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去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从而促进相关行业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去发展,最终保障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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