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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的法律难题:虚拟货币和稳定币怎么管才公平又高效?

时间:2025-12-04 20: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监管态度:逐步深化、不断完善

我国针对虚拟货币以及稳定币展开的监管成效,并非是那种一下子就达成的状态,而是呈现出一种逐步朝着更深入的方向发展,并且持续进行完善的十分显著的特性,最终借此形成了一套能够随着市场发展情况而动态进行适配的治理体系。

追溯监管进程,在2013年比特币开始兴起的阶段,工信部与央行等五个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清晰地指出,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和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可以并且不应该当作货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使用。到了2017年,工信部和央行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还进一步表明虚拟货币不拥有与法定货币一样的法律地位,从融资源头去遏制风险的扩散。

2021年9月,成为了监管深化的关键节点,在此节点上,前述十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正式出炉登场,此《通知》把监管力度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它明确地指出,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这种类似的相关业务活动,同样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此之后,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全部都关闭了,与之相关的业务被全面地清理了。

在步入二零二五年之际,虚拟货币市场出现的新的动态导向促使监管政策朝着进一步细致化、升级化的方向发展。其一,香港的《稳定币条例》在八月一日那日正式开始实施生效,其设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其二,比特币这类虚拟货币的价格出现了大幅度暴起猛跌的情况,由此催生了投机的热潮,与此同时,那些以“稳定币”作为噱头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在这个时候随之兴起抬头 。具有非法意图的人借助这一受广泛关注的焦点,用高回报当作勾引公众进行投资的诱饵从而实施诈骗行为,其中部分人还假冒企业的名号去发行稳定币,这导致相关机构接连不断地进行辟谣,多个地区的负责金融监管的部门已经针对此情况密集地发布了风险提示,香港地区也与此同时在引导稳定币市场朝着降温的方向发展。

从2025年开始,监管层有着一系列的动作,有关部门也有陆续的行动,这些动作呈密集态势,这种密集态势更加凸显了对稳定币风险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展现出了审慎的态度。

2025年6月18日,央行行长潘功胜说了这话,是在陆家嘴论坛上指出的,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推动央行数字货币、稳定币蓬勃发展,达成了“支付即结算”,从底层重塑了传统支付体系,大幅缩短了跨境支付链条,并且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加密货币、稳定币的发展走向与应对举措,展开学习。多地金融监管机构,在同月,也密集发布了稳定币的相关风险告知,营造出监管协同的态势。

应予以关注的是,当境内实施严格监管之际,相关的探讨也拓展到了全球范围以及政策协同的方面。香港出台的《稳定币条例》于2025年8月1日开始生效,这为当地从事稳定币发行的商家提供了清晰明确的监管架构以及牌照申请的途径。

2025年10月27日,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进一步阐述了监管立场,他提到,近年来,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不断涌现,不过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10天之前,于华盛顿举办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年会上,稳定币和其有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成了各国财长、央行行长谈论最多的话题当中的一个,较为普遍的观点主要聚焦在了,稳定币身为一种金融活动,当前阶段不能够有效地达成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层面的基本要求,扩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像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市场炒作投机的氛围浓重,增添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还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造成冲击。

十余年来,境内虚拟货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时,稳定币先是火热发展,而后又降温,接下来全球达成了对稳定币风险的普遍共识,在这些多重因素叠加的情况下,此次央行明确把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监管框架,这既是对过往政策的延续强化,更是应对新形势而进行的精准施策,还为后续监管执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与逻辑依据。

规范深层考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货币主权

先要领会央行针对稳定币的定性逻辑,首先就得清楚其本质属性以及潜在风险,所谓稳定币,乃是那种借助分布式账本或者区块链等技术,把价值锚定各类法定货币的加密货币,其核心设计的最初想法是确保价值相对处在稳定状态,然而从市场实践的角度来看,集中挤兑、价值脱锚、流动性不足等各类问题时常冒出,稳定币“爆雷”的事件屡次出现,其底层风险以及资产质量直至现在依旧难以获得有效保证,这也成了监管介入的重要现实依据之处 。

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多位业内专家,针对央行把稳定币明确归类成虚拟货币的深层考量,从不同维度展开了系统解读,所围绕的核心逻辑皆为风险防控、监管协同以及货币主权。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科技法治研究院的院长赵炳昊,率先对定性的法律边界予以了厘清,他表示:“这样的界定,并非是要将稳定币认定成刑法意义范畴内的违禁品,而是要将围绕稳定币展开的经营性活动、居间性活动以及清算性活动,都纳入到整治的范围之中,通过这样的举动,能够更便于央行、网信和公安等多个部门进行统一执法,以及协同处置。”。

于这一法律框架范围之内,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叶凝遥以及赵炳昊都这么觉得,去防范金融方面的风险,维护货币主权是首要需要考虑的内容。叶凝遥讲指出,央行明确表示虚拟货币(包含稳定币)并不具备跟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以及法偿性,这样的一种定性从根本之处否定了稳定币作为“准法币”的那种可能性,目的在于防止它去挑战借助国家信用进行背书的法定货币,尤其是数字人民币的地位,以此保障货币发行权的唯一性以及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助理教授迟舜雨,向本报记者强调,近两年,主要稳定币发行方的资产储备透明度,受到国际监管机构质疑,多次出现信息披露不足的情况,储备结构也不清楚,等问题,这类情况强化了稳定币潜在的“脱锚”与兑付风险。同时,稳定币已成为全球加密金融体系的关键流动性工具,它与高杠杆交易、链上借贷等风险业务深度绑定,其波动对市场冲击性显著增强。在国际上,美国发布报告指出,稳定币在跨境洗钱、电诈和地下经济活动中使用频繁 ,跨境流动性强、匿名度高导致监管外溢性扩大,欧盟也发布了类似报告,FATF同样发布报告指出了这些情况 。正是在这样的全球背景之下,中国维持对稳定币的严格定性与管控,这符合维护货币主权的一贯监管理念,符合维护支付体系安全的一贯监管理念,符合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的一贯监管理念。。

赵炳昊从货币主权视角进一步补充,赵炳昊从跨境管理视角进一步补充。他表示,稳定币能够在链上实现类美元化的即时清算,稳定币可以绕开传统银行体系,稳定币能够绕开外汇管制,若稳定币大规模使用,可能弱化本币计价地位,若稳定币大规模使用,可能弱化本币结算地位,还会增加跨境资金无序流动风险,还会增加“影子支付体系”的外溢风险,此次定性正是从源头阻断“货币替代”通道的关键举措,此次定性正是从源头阻断跨境套利通道的关键举措。

监管定调的另一核心出发点有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保护公众财产安全这两方面。两位专家都关注到稳定币在合规性方面存在显著短板,其技术架构呈现匿名或者半匿名的状态,这就致使客户身份识别、交易信息追溯等反洗钱要求难以有效落实。叶凝遥明确表示,这会让稳定币出现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显著风险,其具有快速、跨境、隐蔽这样的特性,极其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

赵炳昊针对此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细化,他觉得当下稳定币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存在不足,在交易信息可得性方面也存在不足,在交易信息可回溯性方面同样存在不足,它容易被用来进行电诈流水分拆,也就是通过多次、小额转账来分散资金流向以达到特定目的,还容易被用于地下钱庄的运作,并且容易被用于异常跨境转移,若是把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处置框架,那么就能更加便捷地“一揽子”适用冻结、报送、惩戒等监管工具。

随着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统一监管口径,这成为此次明确定性的重要背景。自2025年起,国际虚拟货币市场波动越发剧烈,比特币这类币种价格急剧暴涨暴跌,并引发市场躁动,与此同时,有些人士借着多地推出针对稳定币的专门法规,以“稳定币”作为噱头大力炒作概念。叶凝遥觉得,央行首次公开对稳定币进行明确的定调,发挥了正本清源的功效,目的在于压缩利用“稳定币”这类新概念开展非法金融作业的空间,避免出现监管套利。

这一举措也展现出法律跟监管口径的延续性,赵炳昊进行分析表明,会议再次强调“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具备法偿性”,把稳定币视作虚拟货币的其中一种,能够跟既有的对比特币等的全面禁止限制形成一样的执法口径,方便跨部门在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协同治理以及执法落实。

需要留意的是,这样的一种定性,还和数字人民币(e-CNY)的发展,达成了效果显著的协同。赵炳昊着重指出,由央行推进的数字人民币,是具备中心化、许可式特点的法定数字货币,然而稳定币却是由私营机构发行的链上代币,这二者的运行逻辑以及治理责任,有着极大的差异,进行统一定性,能够助力清晰地划分公共货币基础设施与私人代币之间的界限,防止监管套利以及市场针对这两类货币出现“混同叙事”的情况。

总体上看,这次央行所做的定调,是对以往监管政策的一种延续,同时也是针对市场新出现变化的主动行动,它为虚拟货币以及稳定币的监管,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方面与执行方面的依据,还会进一步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以及货币金融的安全。

未来影响:稳定币发展空间将收缩

当前,针对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整治导向,正在对我国境内稳定币生态形成多维度的影响,其发展的空间将会持续缩减,而这一趋势已经成为了行业的共识。

在业务范畴之内,稳定币有关活动的合规界限已然清晰划定,赵炳昊表明,稳定币相关的发行行为、推广举措、撮合操作、清算流程、支付受理状况、场外兑换情形等,全都将会被归入“非法金融活动”的集中治理清单之中;支付接口、银行端口、互联网分发工作及营销活动将会同步予以收紧。对于所内USDT链上充提情况、灰色OTC状况、卡商/码商等既有的链路而言,预期执法将会更加趋于常态化以及精细化。这跟会议所传达的“持续秉持针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是一脉相续的,这表明在境内,任何有关稳定币发行的行为,任何涉及稳定币交易的举动,任何关于稳定币兑换的情况,以及任何把稳定币用作支付工具的行为,都会被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进而遭受严厉打击。

产业发展方向也跟着出现非常明显的调整。赵炳昊判断说,在境内收紧的前提条件下,稳定币相关技术以及流动性会更多转移到离岸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境内金融科技要是涉及跨境结算和链上资产处理,就得转向监管认可的合规途径,如果以数字化、许可链结算或者与境外合规机构对接的“链下合规且链上记账”模式。

叶凝遥指出,这种导向影响境内机构境外布局,会议虽明确针对境内活动,但其强监管信号会深刻影响境内相关主体境外稳定币布局战略,致使其想象空间无限缩小,更多局限于跨境支付等实际应用场景,且必须严格符合相关司法辖区合规要求。

从风险处置以及监管策略的角度来讲,赵炳昊持有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鉴于稳定币生态的交易量以及市占依旧处于高位,比如说以2025年10月至11月的数据作为例子,全球稳定币的总市值已然达到了大约3000亿美元,其中USDT的市场占比常年稳定在60%左右。如此庞大的交易体量以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致使针对普通居民参与稳定币交易的监控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关于未来监管的动向,赵炳昊有着这样的看法,他觉得接下来的监管举措或许会是“宣示加上工具箱常态化升级”这样的组合拳,而并非是技术层面那种“绝对禁绝”。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稳定币和公链它们属于跨境、点对点的开放网络,完全从物理层面进行阻断,其可行性以及代价都是非常高的,然而借助资金、信息以及链上的持续施加压力,能够明显提升在岸可获得性以及可用性成本,致使其很难在境内构建起支付清算以及大规模兑付网络。这同样是自2021年《通知》开启之后的治理办法,即秉持“明确定性,取缔业务,展开执法行动,保持口径一致”的原则,针对舆情以及消费者实施教育引导,而此次会议乃是于全新形势状况下所进行的再度确认,还有再度动员。

未来治理的关键支撑会是监管协同性以及技术能力提升。叶凝遥称,“监管手段会朝着精准化和科技化发展。”未来监管会深化公安部、网信办、外汇局等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政策与法律依据,重点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核心的环节,通过增强对于信息的共享以及提升监测技术能力,来更有效地识别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赵炳昊进一步作出强调,当下,在我国境内的这种语境状况之下,稳定币应当被看作是那种被纳入到“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整治”框架范围之内的具有高风险性质的媒介,它自身并不是“违禁品”,然而,围绕着它所开展的经营性活动以及帮助性活动是极其容易触碰法律红线的。未来对于稳定币的监管将会借助账户侧拦截、入口侧封堵以及链上侧协查等多种不同的手段,持续不断地去压缩稳定币在我国境内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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