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六旬老人醉酒驾车 拘役二月罚金四千

时间:2017-03-03  【转载】

老年人醉酒驾驶摩托车不仅给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也容易撞伤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近日,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65岁老年人因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周某某,男,65岁,初中文化,系道县蚣坝镇某村农民。2016年12月5日,周某某醉酒后驾驶湘M39XXX二轮摩托车,途径道县上坦线上关东源村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周某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32mg/100ml。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当日被道县公安局传唤到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3日被道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7年1月11日道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当日由道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某认罪态度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遂作如上判决。
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