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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讨要工资未果 男子泄愤砸家电获刑

时间:2017-03-03  【转载】

男子向老板讨要工资未果,拿起斧头将老板家里的家电、家具砸坏,毁损财物价值达1万余元。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男子宾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

  2016年4月,赵某某承接一装修业务请宾某某做工,装修完工后赵某某拖欠宾某某工资,宾某某多次讨要未果后,心中负气,萌生砸坏赵某某家财物让他过不好中秋节的想法。2016年9月14日上午7点,宾某某携带斧头到赵某某家索要工资,仍然遭到拒绝,遂使用斧头砸坏屋内的电视机、冰箱、燃气灶、抽油烟机、电饭煲、大理石灶台、茶几、餐桌、毛主席像等物品。经鉴定:赵某某家被损毁的财物价值为10980元。

  案发后,宾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已向法院提存了赔偿款11000元。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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