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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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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理赔5步骤

第一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互查证件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可直接向“122”电话报案,或向各自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当事人填写《事故快速处理现场记录书》或手写案情,双方签字或按要求双方互发短信确认。

  第三步:接报案后,对于新增设快处快赔服务点直径2公里范围内7:30—18:30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通知最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理赔员5分钟赶到事故车辆停放地点进行勘查处理,当场查勘,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当事人也可以于24小时内共同到约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第四步:各方损失均在5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定损后,当场办理理赔手续;各方损失均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后,需进一步核定损失的,告知当事人于24小时内共同约定时间到快赔中心处理。

  第五步:各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材料后,对于各方车辆损失均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1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各方车辆损失均超过2000元以上的,3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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