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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伤残鉴定
在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期间内再次犯罪的处罚
合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正法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对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应与新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在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期间内再次犯罪的处罚—秋立新盗窃案枢纽词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再次犯罪数罪并罚权势巨子收录最髙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C人民法院案例选>2007年第1辑(总第59辑裁判规则在主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期间内再次犯罪,且该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与新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基本案情被告人秋立新曾因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1年。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划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经减刑开释后,于主刑执行完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期间内,又因犯盗窃罪被捕。
。争议要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累犯裁判理由被告人秋立新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及剥夺政治权利1年,在刑罚主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期间内再次犯盗窃罪,且盗窃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被告人秋立新构成累犯。假如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