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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5日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将在我市举办年会

时间:2025-06-03 20:0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交通律师获悉

2005年11月5日,我市将迎来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的2005年年会。为紧扣年会主题,现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中有关循环经济的学术论文及实例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循环经济发展论坛及论坛年会

为推动循环经济更高效地发展,打造一个供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及企业单位高层交流的平台,以便及时就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政策与法律议题展开讨论与探究,从而有效克服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各种挑战与难题,2004年3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成立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11月,厦门将成为焦点,届时,论坛组委会将在此地举办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的年度盛会。此次年会的主题聚焦于“循环经济在实践”,活动将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承办。

二、关于征文

为了促进交流、汇总及传播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成果,中国循环经济论坛的组委会向参会单位及相关各方广泛征求关于我国循环经济实践的研究论文及案例报告。这些论文和报告将由组委会集中整理并印刷,以便在年会期间进行交流分享。此外,组委会还将从中挑选部分优秀论文和报告,作为大会发言的素材。会议结束后,这些精选的论文和报告将被汇编成专辑,公开发表。

我市旨在汇总及传播近年在循环经济领域所开展的关键工作以及累积的宝贵经验和成果,同时为社会各阶层搭建一个交流与展示成绩的舞台,计划从众多提交的文稿中精选出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论文和报告,推荐至年会秘书处进行统一编纂和发行。对于未能入选的文稿,一旦经过审核合格,也将被整理成论坛年会的“厦门专辑”,以便在年会期间进行交流分享。

(一)征文范围

无论何种领域,不论篇幅长短,我们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成果、积累的经验和所取得的成效,这些内容并不仅限于所列举的范围。

1、清洁生产与生态农业的典型案例;

2、各种资源的节约、替代与梯级利用的技术及推广应用;

3、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延伸与链接的技术及推广应用;

4、污染物“零”排放、循环利用和资源化的技术及推广应用;

推广绿色照明技术、绿色建筑理念,以及使用无毒无害材料替代传统有害原料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设备。

在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风景宜人的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等不同领域的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思路、关键的操作方法以及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显著成果。

其他示范项目、技术以及科研成果,均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大操作原则,并已在推广应用中。

(二)文稿要求

该文稿需确保观点清晰、数据准确、条理清晰、结构完善、文字简洁、图表直观。论文与报告需包含标题、摘要、关键词、主体内容、作者信息以及参考文献等六个部分。摘要篇幅通常不宜超过三百字,关键词数量宜在三个至五个之间。

稿件撰写者需承担全部责任。请务必提供作者的准确姓名、所属机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电子邮箱,以便于后续联系。同时,请附上第一作者的简要介绍,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出生地、职称、学位以及主要研究领域等内容。

3、文稿用word软件排版。排版规格:

页面边距设定为上方25毫米、下方20毫米、左侧25毫米、右侧25毫米。

(2)用A4纸排版,标准行距;

(3)图幅不大于160mm(宽)×110mm(高);

(4)照片为黑白色,反差适中;

(5)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式,上方标注表序、表题;

文中章节的标题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分级标号,具体格式为:1、1.1、1.1.1、2、2.1、2.1.1等。

字体需采用宋体,英文部分则需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标题应设定为三号字体,而正文内容则应用四号字体呈现;至于作者姓名、所属单位、摘要、关键词以及参考文献,均需以小四号字体进行排版。

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需来源于公开发行的书籍或期刊,其编号应依照正文中的引用顺序排列,并在引用位置上方以括号标注,具体格式需参照科技类期刊的标准执行。

在撰写文稿时,务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同时,对于这些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应采用国际上广泛认可的书写方式。

(10)文稿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三)重要时间

论文和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05年7月20日

推荐部份论文和报告提交论坛组委会时间:2005年7月30日

本市论文和报告专辑编印时间:2005年10月15日

年会召开时间:2005年11月5日-6日

提交论文及报告的相关单位与个人需在2005年7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论文和报告发送至指定联系人,同时务必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四)联系人信息

厦门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薛育芬、杨志升

电话/传真:0592-、

电子邮件: /

厦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周海萍

电话/传真:0592-、/

电子邮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ΟΟ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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